房产升值?这是你突破项目的好时机!

2018-03-15 10:58

 

项目介绍

 

项目借款人:JD设备分公司
保证人:JG仪器厂
借款情况:本金人民币80万元
司法进展:项目已诉,JD设备总公司承担借款人清算责任,老干部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前期尽调

 

我方曾尽调JD设备总公司工商、房产、土地等信息,发现JD设备总公司存续且名下有房产对外出租,有一定承债能力。但因房产剩余价值不确定,公司讨论后认定为本案瑕疵,盘活审核未通过。

 

 

 

盘活过程

 

房产升值抓住机会,破产清算确认承债。


2016年5月,项目组重新梳理已经尽调过有资产价值的项目,并根据审核指导意见复盘项目。

 

再次网搜这个项目时,工作人员发现项目承债人JD设备总公司仍存续,且有一份2016年最新的涉诉和解裁定,这让所有人眼前一亮。于是,项目组开始尽调这份和解裁定。

 

没过多久,工作人员就发现新的线索:再次尽调房产现场(JD设备总公司名下一处5000多平登记在当地某化学厂名下的房产)时,发现该房产周边已经和2014年大不一样。原尽调房屋仍对外出租,但周边有正在建设的商业楼盘。这说明:这里正在变成区域商业中心,房产升值空间巨大。

 

 

 

至此,工作人员完美化解原本盘活不通过的瑕疵问题。

 

就在此时,工作人员发现另外一个问题:原申报人以本案诉的判决做为承债依据,申报JD设备总公司为承债人。
但是,工作人员查看本案诉的一审和二审判决裁定时发现:二审已改判JD设备总公司只承担JD设备分公司的清算责任,而用清算的剩余资产来清偿债务。所以,本案诉判决不能作为JD设备总公司的直接承债证据。那么,如何才能确定JD设备总公司对本案承债呢?

 

 

 

为此,项目部组织召开小组会议。经过讨论,会议人员一致认为:JD设备总公司可能存在未按判决执行清算的情况,如果用未清算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承债依据,可直接使JD设备总公司成为项目承债人。

 

事不宜迟,项目组一边内部整合资源,一边全力尽调。经过工作人员的配合和努力,我们终于通过本案诉以及涉诉分析,确认JD设备总公司未能按判决进行清算的事实。

 

至此,JD设备总公司作为承债人的法律事实清楚,资产明确,项目完成盘活。

 

 

 

盘活感悟

 

1、任何项目都要不抛弃不放弃,尤其是有一定价值线索时,更要时刻关注。对于项目现场,要定期复盘尽调,确定有无开发等提升资产价值情况。

 
2、涉诉是项目盘活尽调的重要方式之一,不仅能够提升项目承债资产价值,更可能提供新的资产信息和尽调方向。

 
3、项目的盘活或处置需要内外资源的整合,资源整合的好,项目事半功倍。

 

 

 

法律依据

 

清算赔偿责任是指:

法人清算主体未尽清算义务,致使法人财产贬值、流失、毁损、灭失或者无法查清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来源:新大唐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