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 发布《2021-2022年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

2022-10-12 00:00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市场秩序,支持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力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今天(10月11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发布《2021-2022年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上海浦东法院共计受理金融资产管理类案件(以下简称金融资管案件)213件,另有进入先行调解程序的案件500余件。从涉诉资管产品情况来看,金融资管案件中涉及银行资管的案件为31件,涉及券商资管的案件为34件,涉及信托资管的案件为32件,涉及私募基金的案件为116件。从结案情况来看,上海浦东法院共计审结金融资管案件257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138件,以撤诉方式结案90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7件,数量位于前列。
 
白皮书分析金融资管案件存在私募产品占比较高、被诉主体多元复合、起诉案由种类多样、产品结构高度复杂、监管政策影响明显五大特点,并就完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市场提出五点建议:强化卖者尽责理念,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善尽受托管理职责,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风险教育,培育理性投资主体;坚持谨慎投资理念,主动防范投资风险;紧抓引领区建设机遇,打造上海资管品牌。
 
白皮书还结合法律问题介绍了10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各类金融资管机构,涵盖了金融资管产品的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各个阶段,有助于引导各方主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也为投资者依法主张权利提供了司法指引。


 
目 录
 
一、金融资管产品募集、销售阶段相关法律问题
1.了解客户义务(典型案例1);
2.了解产品义务(典型案例2);
3.风险匹配义务(典型案例3);
4.告知说明义务(典型案例4);
 
二、金融资管产品投资阶段相关法律问题
1.未尽审慎投资义务(典型案例5);
2.投资方式约定不明(典型案例6);
 
三、金融资管产品管理阶段相关法律问题
1.管理人未尽管理职责(典型案例7);
2.实际管理人的责任(典型案例8);
 
四、金融资管产品清算、退出阶段相关法律问题
1.启动清算程序后的投资者损失认定(典型案例9);
2.未启动清算程序的投资者损失认定(典型案例10)。



 


















 

 
 
来源:上海高院公众号